為深入貫徹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(yè)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》(中辦發(fā)〔2021〕40號)、《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(fā)<“十四五” 縣域普通高中發(fā)展提升行動計劃>的通知》(教基〔2021〕8 號)精神,深化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改革(以下簡稱“中考”),深化高中段招生改革(以下簡稱“中招”),根據寧波市教育局《關于做好2022年寧波市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》(甬教基〔2022〕21號)文件要求,現就做好我縣2022年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報名對象和條件
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在本縣參加高中段學校招生報名。
1.具有本省戶籍和本縣初中學籍的初中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縣歷屆(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,下同)初中畢(結)業(yè)生。 2.具有在甬臺胞,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永久居民身份,和本縣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縣歷屆初中畢(結)業(yè)生。 3.具有其他戶籍和本縣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縣歷屆初中畢(結)業(yè)生。符合此類的學生報考普通高中,須同時具有本市初中連續(xù)完整的3年學習經歷和學籍;父(母)(或法定監(jiān)護人)在象山有合法穩(wěn)定住所(含租賃)與合法穩(wěn)定職業(yè)(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象山開設企業(yè)、從事個體經營活動);父(母)(或法定監(jiān)護人)一方近 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。 4.具有本縣戶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其他地市歷屆初中畢(結)業(yè)生(以下簡稱回戶籍地考生)。 5.具有高中段學校學籍學生不能參加中考報名。 不符合報考我縣普通高中學校條件的,2022年仍可報考我縣職業(yè)學校和技工學校,也可以申請借考,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(yè)成績。二、考試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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